兩名北一女學生搭捷運未讓座,被李姓婦人拍照PO網辱罵:「這是誰家女兒該做雞吧」引發爭議;據了解,北一女家長會已議請律師事務所追究李婦的法律責任,律師周武榮今天透過臉書聲明指出,李婦的言行觸犯個資法、妨害名譽。

聲明如下:一、針對李姓婦人,關於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(下稱:北一女)兩名學生,於捷運上因病痛在普通座上,未主動讓座,擅自於臉書上發送學生照片,發言「這是誰家女兒該作雞吧」、「穿北一女制服卻不給小朋友讓座真是可恥」!

二、該等言行恐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事妨害名譽罪責,並有損及北一女校譽,李姓婦人於發言後,非僅未誠心反省,竟仍託詞「作雞,是說雞孵蛋」等語,又提及未讓座是可恥,再觸犯妨害名譽罪!

三、案經北一女家長會,議請本所追究李姓婦人前揭不法行為,提出嚴正抗議並同時於先行告發後,待兩位學生及其家長,決定是否補正告訴!

四、本所擔任北一女法律顧問,爾後再有任何損及北一女及其學生之不法情事,定當依法追究民刑事責任,絕不再容忍寬貸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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